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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多变的南五里堡
     南五里堡原是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的一个行政村,现已成为都市里的村庄,原村民组均已改为街道社区。

   据史料记载,古代官府为向四方传送公文,凡州县四方大道,每隔一段路程,都建有邮驿,也叫驿站,是让过往送公文的人员或出差的官员中途换马和暂时休息的地方。秦汉时叫“亭”,北宋时期称为“铺”。据《新华字典》解释,“堡”为地名用字,也作铺用。因而旧时的州县四方官道上都要五里设堡,十里设铺。南五里堡即是设在郑州至新郑大路上的一个驿站。南五里堡行政村原辖9个自然村,其中西堡、赵堡和李堡实际上是五里堡的总称。该村临近城区,交通和经济发展较快,人口逐年增多,村庄不断扩大。1980年和1990年正式出版的《郑州市郊区地图》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地图》均标定西堡、李堡、赵堡、北刘庄、弓庄、罗坟、卢邢庄、张家门和陈家门为9个自然村,属南五里堡行政村辖区。这几个自然村,在历史的发展中,其属辖多有变更。

   新中国成立之前,郑县七区时,区下设段,当时五里堡(含西堡、李堡、赵堡,下同)、凉粉刘(后改叫北刘庄)为永康区(侯寨)三段;罗坟、卢邢庄(含张家门、陈家门,下同)为人和区(南曹)三段;弓庄为城厢区七段。1941年郑县撤区,设县城内4个镇、县城外14个乡。当时五里堡、凉粉刘为齐礼阎乡;罗坟、卢邢庄为南曹乡;弓庄为县城维新镇。1946年郑县合并乡,乡下设保。当时五里堡、凉粉刘为永康乡冯庄保;卢邢庄、罗坟为南曹乡尚庄保;弓庄为维新镇第10保。

   新中国成立后,1948年10月至1952年11月,郑县由6个区划为8个区,当时五里堡、北刘庄为八区(金水)邱砦乡;卢邢庄、罗坟为四区(南曹)七里河乡,弓庄为凤凰台乡。1953年3月,撤销郑县划归郑州市成立郊区,几个村乡属不变。1958年8月,郑州市成立人民公社,实行乡社合一,南五里堡成立大队,辖西堡、赵堡、李堡、北刘庄、弓庄、罗坟、卢邢庄、张家门、陈家门9个自然村共11个生产队,统归设在十八里河村的南郊人民公社。1960年6月,南五里堡大队划归郑州市红旗人民公社。3年后再归十八里河公社。至1983年4月,农村进行体制改革时,南五里堡大队改为行政村,这是该村维持时间较长的一段区划。

   2003年年初,管城区进行区划调整,将南五里堡的西堡、赵堡、李堡和北刘庄划归紫荆山南路办事处,成立南五里堡社区。弓庄、罗坟、卢邢庄、张家门、陈家门划归航海东路办事处新航社区。至此,原南五里堡行政村已全部实现了城市化。

    (大河报/连德林/2008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