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交通违法三次以上吊销资格 运六歇一不取消 (2010-07-20)
    7月19日下午,郑州市召开出租汽车行业畅通郑州工作动员大会,今后“的哥”一个月交通违法三次以上,客运管理部门将吊销其服务资格证,五年不得在郑州运营;拒载两次也同样吊销资格证。同时,为了保畅通,原定7月实施的高峰时段取消“运六歇一”的政策暂不施行。

    今后客运管理部门将积极与交警部门对接,对每月交通违法或责任事故三次以内包括三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停业培训10天;对三次以上的,吊销服务资格证,且五年不得在郑州从事运营。对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经媒体曝光、相关单位通报,对行业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吊销服务资格证。

    据介绍,过去出租车司机交通违法主要是交警部门处理,运管部门从未出面管理过。

    这次还规定,对有拒载行为的出租车要罚款300元。同时,拒载一次停业培训15天,拒载两次吊销服务资格证,五年内不得在郑州运营。据介绍,过去客运管理部门对出租车拒载的处罚较轻,一般是罚款300元,严重的培训一周。

    为缓解群众打车难,今年5月底,客运管理处公布,将在7月试行高峰时段取消“运六歇一”。为配合郑州市解堵,客运管理处宣布暂时不施行该政策。

    客运管理处有关人员说,“运六歇一”将来还是要取消的。到年底,出租车紧张问题又会显得很突出,届时可能会取消“运六歇一”。

    另据了解,为解决拥堵,客运管理处将利用出租车GPS系统,综合全市客流情况,实行电话调车,减少出租车占用道路比例,希望群众多拨打出租车调车电话0371-6888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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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交通违法3次以上吊销资格”是根据《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那一条那一款的依据;如果客运管理部门可依任意制定政策处罚出租车司机的话,那是不是《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就可以废除不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