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租车3月18日起实行“时距并计”计费方式 2009-2-19

    3月18日起打的,堵车也要收费了,郑州市出租车实行“时距并计”计费方式。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前5分钟不计费,之后按1.5元/5分钟叠加计费。

    继全国20余个大中城市相继实行出租汽车“时距并计”计费方式后,昨日,市物价局、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发出联合通知,从3月18日开始,郑州市出租汽车实行“时距并计”计价方式。

    近年来,由于市内道路交通拥堵,造成机动车辆行车速度缓慢,出租车运行难的问题日益突出,部分路段尤为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便利,也是造成出租汽车拒载现象日趋严重的主要原因,司机和市民对此反响强烈。为缓解我市出租车短途拒载和乘客乘车难的矛盾,减轻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提高出租车营运安全性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市物价局、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根据我市道路的交通状况和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情况,经过两次座谈和问卷调查,决定自2009年3月18日起,对我市出租汽车在维持基本租价不变的情况下,实行时距并计的计费方法。

    如何“时距并计”计费呢?即由于交通拥堵原因造成出租车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的情况下,除继续按照里程计费外,同时按照1.5元/5分钟的标准叠加计费,前5分钟不计费,5分钟后低速或怠速时间进行累计,每200秒时(3分20秒)计费一次1.0元。

    3月18日开始,市技术监督部门对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调整期间两种计价方式并存。市物价局、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表示,要在加强出租汽车价格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出租汽车运营、收费、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出租车拒载行为,维护良好的运营秩序。并恳切希望广大乘客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客运管理处反映。监督电话:67189900、6718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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