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郑州出租车调价听证会召开
    郑州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2006年4月29日在嵩山饭店举行,由经济学者、人大代表、出租车公司、司机及乘客组成的21位听证代表中,7人完全赞同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提供的方案一;7人希望在方案一基础上稍做调整;5人基本赞同方案二,另外2人提出自己的调价方案。在听证过程中,对于出租车公司收取费用过高、成本监审报告、电台费用过高等问题,多数代表也提出了质疑。

    方案一:排量2000CC以下的出租汽车:起租价降至5元,基价公里为2公里,车公里租价为每公里1.5元;取消5分钟内免费等候,等候费每5分钟按1公里计价;单程超过10公里以后,加收50%的空驶费;23:00--次日5:00加收夜补2元;
排量在2000CC以上的出租汽车:起租价10元,基价公里为3公里,车公里租价为每公里2元;取消5分钟内免费等候,等候费每5分钟按1公里计价;单程超过10公里以后,加收50%的空驶费;23:00--次日5:00加收夜补2元。

    方案二:维持现有运价不变,将燃油上涨临时加价的1.00元计入起租价。同时建立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以90#汽油4.16元为基准价,如果90#汽油的变动幅度达到0.50元/升,并且持续时间在2个月以上,出租车起步价可同向调整1元/公里,或可同向调整燃料附加费1元/次。

                                四    个    观    点
    (一)第一方案7位代表完全赞同:听证过程中,高树印等7位代表完全同意第一方案。他们认为,方案一降低起租价可以增加出租车的载客率,减少出租车的空驶率,而租价涨到1.5元/公里又可以从长途运营中增加司机的收入,可谓是有升有降。方案一与目前的运价相比,出租车运行6公里是一个分隔点,6公里内的费用两者基本持平。在这种情况下,出租车长途运营收入将增加,但小于6公里的短途收入会减少,这样也就弥补了出租车起租价降低的损失。

    (二)第一方案7位代表希望微调:除了7位代表完全同意第一方案,冀民山等7位代表还发出了基本同意的声音。他们认为,第一方案可行,但部分细节需要进行调整。他们认为,将第一方案中的起租价5元/2公里提高到6元较为合适;王国顺代表则认为,最好能将计价器做一下微调,由原来的每公里跳一次表改为半公里跳一次。同时还有代表建议50%空驶费的里程应当延长,最好在行使12--15公里后再收取;起租价5元/2公里,但运价不变等观点。

    (三)第二方案5位代表基本赞同:调价频繁对出租车经营不是好事,而油价上涨就变相增加乘客的支出也不合理。代表刘敏表示,在他调查的40名出租车司机及市民中,多数被访问者都赞同第二方案,因为这样既不会引起乘客的反感,也没有增加乘客的支出,使得市场保持稳定。侯洪岩代表也表示,第一方案看似降低了起租价,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拉大,打车超过6公里以后将成为普遍现象,因此采取第一方案可以说是变相增加了乘客的支出。

   (四)2位代表提出新观点:对于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此次提出的两套方案,代表刘澜亭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即起租价降到6元/2公里,然后运价每公里调整为1.3元。他认为方案一尽管降低了起租价,但相对于维持原价不变来说,长途乘客支出的费用已经大幅度加大,而自己的方案相对于长途运输来说还比较合理。白婕代表则提出,油价上涨应该通过减少出租车司机的负担来解决,不应该单纯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她自己提出的方案是,起租价降低到5元/3公里,运价每公里1.3元。

                                  五    个    质    疑
    (一)客运管理处有无申请权:许多乘客表示,郑州市运管处是政府部门,是出租车的管理单位,而在这次听证会中却担当出租车调价申请人的角色,有兼做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嫌疑,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值得怀疑。
    对此,郑州市物价局基金处孙处长解释,根据价格听证的相关办法,作为运营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都有权就价格调整提出听证。因此,市运管处作为听证会的申请主体是具有合法性的。

    (二)出租车公司有无存在的必要:听证代表邱凯说,出租车公司成立的门槛是拥有车辆50台和相应规模的场地并缴纳一定的注册资金,而公司并不愁购车辆费用,因为购买车辆的所有费用都由出租车司机来掏腰包。同时,出租车若加入出租车公司还要缴纳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押金,这些押金足够一个公司缴纳注册资金,所以只要租个场地,出租车公司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
    听证代表刘敏建议,允许个体司机直接挂靠客运管理处,以减少出租车司机的经营成本。

   (三)电台费、管理费能否取消:对于每车5000元的电台初装费、每月50元的电台费和200元的管理费,近90%的听证代表表示应该对电台费和管理费进行重新申核,减少或取消这些费用。
    听证代表蔡少芬建议:将每月50元的电台费降为20元,每月200元的管理费降至50~100元。
    对此,郑州市物价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减少出租车管理费用的相关文件已经上报省发改委,相关消息不久将会出来。
   (四)经营权可否改为8年:听证代表刘兰亭质问,出租车使用8年就报废了,而司机却要缴10年的经营权费用,一旦车辆报废,剩余两年的经营权会让司机们左右为难。“可否降低经营权费用,使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与经营权年限等同。”
    对此,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王文强作出了这样的回应:出租车10年的经营权不会缩短,而今后还会考虑延长经营权为12年,但经营权的费用还将保持现行价。

   (五)监审报告与现实出入:“车辆15年折旧,每天运营里程380公里,每月运营时间是25天,这些数字与现实情况是有出入的。”听证代表邱凯对出租车成本监审报告中这些数字的出处提出了疑问。
对此,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王文强解释,这些数字的核定是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得。

                           最 后 ……上报政府之后方可得出答案
    听证会结束时,王文强表示,对于此次听证会的结果,郑州市物价局将在最快的时间内进行整理,总结出的结果上报郑州市政府,并为每一位听证代表提供相关的调价信息。记者同时了解到,旁听代表虽说在听证会上没有发言权,但可以将自己的观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物价局,也将作为此次价格调整的参考。

                            听 证 会 代 表 名 单
    2006年04月18日下午6时许,25名候选出租车调价听证会代表的名单被输入电脑随机抽选程序中,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王文强两次按动鼠标,5名出租车司机代表和5名乘客代表被选出来。抽选出来的这10人将与其他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协会代表等一起组成听证代表团,从今天开始展开为期10天的调查,搜集各个方面不同的声音。

    出租车司机代表5名:
    王国顺   男    42岁   火车头出租车公司  
    孙振会    男     42岁   金安出租车公司
    杨建忠    男     43岁   托管经营
    邱  凯    男     36岁   银发出租车公司
    王  沛    男     23岁   市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公司代表4名
    鲁培东    男     46岁  路达出租车公司经理 
    冀民山    男     48岁  晨曦出租车公司经理
    齐廷芳    男     53岁   二七出租车公司
    郝成秀   男     77岁   心达出租车公司

  乘客代表5名
    曹立冬    男     33岁   郑州美佳电子公司
    王俊伟    男     28岁   五羊木业市场代表  
    刘澜亭    男     66岁   省出租汽车协会秘书长
    侯洪岩    男     26岁   交通台新闻从业者
    徐天健    男     76岁   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经济学者、人大代表7名
    范宏涛   男     32岁   市消费者协会科长 
    高树印    男     43岁  省价格研究所所长   
    刘殿敏    男     43岁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处长
    马振海   男     44岁   郑州市市政局
    白  婕    女     34岁   郑州市财政局会计师 
    刘  敏    女     31岁   金水区南阳新村办事处 
    蔡爱芬    女     51岁   民进郑州市委办秘书长

                            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基本情况
    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现有公司57家,出租汽车10607辆,从业人员18350人,年客运总量1.1亿人次,占本市公交客运量的24.6%。
    本市57家出租车公司中,500台车以上的公司3家,300—500台车的公司6家,100台—300台车的公司26家,100台车以下的公司22家。最大的出租车公司是晨曦公司,拥有1157台出租车,最小的是海联公司,拥有30台出租车。
    据2006年3月28日统计,本市出租车车型分布及运价水平为:富康5265台,夏利1460台,羚羊108台,优利欧16台,悦达起亚420台,千里马259台,以上车型起步价7元/3公里,租价每公里1元;捷达2759台,桑塔纳132台,以上车型起步价7元/3公里,租价每公里1.2元;东方之子45台,中华8台,以上车型起步价10元/3公里,租价每公里1.8元;另有135台为待更新车辆。从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本市出租车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补贴。
    本市出租车实行“运六歇一”规定,每周有一天不能营运。
    自1996年起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有偿使用标准为每台车5万元/10年;1998年至2004年,有偿使用标准为每车6万元/8——10年。2003年完成首轮出租车辆更新后,行业已累计为政府上缴6.3亿元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相关链接: 2006年郑州出租车调价方案正式出台(2006-06-28)

              调价是解决出租车收入的维一办法吗?(2006-05-23)

              出租车调价讨论方案出台 按第一种6公里内的费还降了(200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