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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的哥 对网约车新政的九点建议

     近期,越来越多城市,密集出台了《网约车管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出台,也引起了各方媒体的高度重视与各种声音的对决。本来,《征求意见》就是征求民意对新政策的完善,是需要各方群体共同参与、发声、探讨、提出建议与批评,这样才能促使其管理部门来完善新的政策法规。

    可是,令人不解的是,近一时期,做为公共交通补充的出租车行业,尤其又是做为巡游出租车补充的网约车,它的新闻热点竟然已经远远超出了媒体对公共交通的关注热度。好像网约车已经成为了公共出行的主要工具一般。

    而且,就连做为首都的北京,为了缓解交通,保持首都的正常交通秩序,而出台的禁止非本市车牌、户籍的人员进入北京网约车运营的规定。也遭到了个别媒体、专家,评论家的质疑和乱扣帽子。真的不能理解,北京连本市市民购买私家车都有限制,却为何不能限制网约车的进入资格呢?难道不限制,全国的私家车都可以随随便便的开着网约车到首都北京来运营吗?

    甚至一些省会、主要城市,他们的出租车客源肯定会比一般的中小城市要充足。难道就不应该做出一些必要的约束与措施,没有任何条件的允许四面八方的网约车到这些城市来运营吗?试想,这些城市的交通能承受吗?市民的生活能正常有序吗?难道城市管理部门就不能对网约车有正常的管理与约束吗?就只能象以前一样任于网约车横行霸道吗?这些质疑的人真是脑进水了吗?

    有些个别的所谓专家、评论家,根本就不顾及社会的公共利益,不顾及什么是公共交通的主流,和未来公共交通的长远发展。选择性的忽视了国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国策,而拿着做为巡游出租车补充的网约车而大做文章,为网约车鸣冤叫屈,这些人到底居心何在?为了一己私利,就把自己的屁股坐偏了;这是带着铜臭的坐偏,是别有用心的坐偏。

    还有一些专家、评论家,连出租车行业的一些基本知识都不知道,却凭着看到的几篇文章,再加上自己的想象,就开始对出租车行业妄加评论。我曾参加一次电视台举办的,郑州出租车官方打车95128软件平台的一个讨论会。会上,一位评论员嘉宾甚至连95128打车平台是干啥的都还不知道,就开始了评头论足。还有的个别所谓专家、评论家,连出租车的份子钱(租金)是怎么回事都不知,却感觉良好的大发厥词。难道你专家对外租间房,就不收租房金吗?你专家如果买辆出租车让别人开,就会免费不收份子钱吗?

   《征求意见》对网约车的约束,甚至按照有些专家、评论家所说的提高网约车的门槛,其实也是一件促进城市、网约车有序发展,保持城市正常秩序的良策。大家知道,网约车自从新兴以来,各种不良的行为不绝于耳,而且越来越多。这种现象的发生其实就是因为他们的进入门槛太低。有错之时,最重的处罚也不过就是取消司机的接单资格而已,基本没有违法成本可言。而巡游出租车司机为什么长期以来却只是小恶而鲜有大恶行为的发生,就是因为巡游出租车入行门槛过高。而且处罚机制也相对完善,违规,轻则取消司机营运资格,几年不能进入巡游车的营运;而重则取消车辆的营运资格,那将是几十万的违法代价。

    给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出行,是交通管理部门的首要职责。但是,方便、快捷并不是就一定要提供门对门的方便,也不是把出租车做为提供快捷的首选。而是必须要以公共交通为主,综合发展补充交通。解决市民的出行难,而不是打车难。

    网约车做为城市新兴交通工具的一种,它的新政制定是城市交通的一件大事。尤其是对出租车行业。政策定好了,既能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方式,能够促进整个出租车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而一但政策定得不好,出租车行业将会出现持续震荡,城市交通拥堵也将会更加严重。

    作为一名资深出租车司机,一位深爱郑州的市民,我根据自己二十多年对出租车行业的经验,对郑州的网约车新政,也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首先一点,管理部门必须要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公平竞争。新政一定要制定严格监管、防止网约车再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和严格的处罚措施;

    第二;网约车出现的服务理念就是为乘客提供优质的门对门高档服务。所以,网约车的运价、车型档次也必须要高于本地的巡游车出租车;

    第三;建议根据市场需求,着眼以公共交通出行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国策,综合考虑郑州的人口、交通状况,以及参考巡游车的空驶率,来科学制定网约车数量的投放规模,甚至可以采取循渐进的方式投放网约车的数量。既要满足市民乘坐出租车的需求,也要兼顾巡游车、网约车司机的收入状况。任何的交通工具都不可能按照最大的乘客需求来制定。

    第四;外地车必须要禁止在本市营运。如果不禁止的话,那全省、甚至周边省份的网约车都有可能跑到郑州来运营。这样不但会影响到城市的正常交通秩序,市民的正常生活,也会影响到出租车行业的正常发展。包容也是要有限制,限度的。看看现在的西广场、高铁站、繁华地区,那些网约车的横七竖八的乱停乱放,甚至有些司机还把臭脚丫子伸出窗外。做为每一位郑州市民,我们愿意看到这样有损城市形象的场景长期发展下去吗?

    第五;对网约车网约车标示,应该是喷涂,而不应是粘贴。粘贴标示是临时的,而网约车并不是临时存在的。而且,既然中央已经把网约车纳入到出租车的类型中来,就应该与出租车享受一样的管理,喷涂统一的,明显区别于私家车的网约车专用颜色。不能让网约车再混迹于私家车之中。但是,网约车又得必须与巡游车有明显的区别,区别就是巡游车有顶灯,而网约车不能安装顶灯。

    对网约车实行全车喷涂统一网约车颜色,不但利于交管部门,监督管理网约车从业人员身份。同时,也可以使网约车司机有职业荣誉感,促使他们自觉的维护网约车的形象与声誉。试想,如果网约车有了统一的标示,那么网约车司机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网约车。他们的驾驶作风、停车地点都将置于市民的监督之中,他们必然会有所顾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对网约车实行全车喷涂统一网约车颜色,不但可以在乘客与司机发生纠纷时,避免发生市民误认为是一家人纠纷的误解。也可以防止一些图谋不轨之乘客,租用网约车来冒充自有私家车坑蒙拐骗的行为发生。而且,喷涂统一网约车颜色,提高网约车入行成本,也可有效的制止那些有利益就来捞一把,没利益转身就退出的网约车过江龙之人。

    第六;网约车既然已经纳入到出租车的一种,正式进入到为市民服务的行列之中,也应该向出租车一样,车窗禁止粘贴有色贴膜。网约车玻璃上粘贴有色贴膜,会使乘客在上车之前,无法看到司机的相貌、穿着,以及车内有无其他人员或有碍乘客乘坐的物品。而且,一但车内发生争吵、斗殴等情况时,车外也是无法看到。这对乘客,司机其实都是不安全的。

    第七;自从网约车出现以后,经常听到网约车乘客,尤其是美女乘客诉说。说她们经常接到有些网约车司机,利用乘客叫车时所留下的电话记录,骚扰她们,又是约吃饭,又是接送的。对于这种现象,建议“新政”应该单独制定一项条款,对利用职业便利骚扰乘客的行为给予重罚,甚至清除。

    第八;建议新政制定强有力的严管网约车路边巡游拉活的行为。因为,一但监管不力,网约车出现路边拉活的现象,就很容易激发巡游车与网约车的不安定因素的发生,将会严重影响到社会团结安定的良好秩序。

    第九;新政出台以后,交管部门应尽快制定新的郑州巡游车管理办法,对套牌、安装小老虎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重罚,并清除出巡游车队伍。对市民较为反感的拒载、议价、绕路等等行为,加大违法成本,给予从严处罚。以维护郑州文明城市的形象,郑州巡游车的声誉,为市民提供一个放心,快捷、舒心的个性出行条件。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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