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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女的姐,特选背街小巷入厕却还是被罚

     一周前的8月24日下午,一位的哥师傅因内急,前往华中路与行云路东南角角的卫生间方便,几分钟出来后,车上就被贴了一张200元的违停罚款单。

    昨天(9月1日)下午,又有一位女的姐,在一个更加偏僻的背街小巷,南溪路卫生间的对面被贴了一张200元的违停罚款单。

    而据这位女的姐诉说,她本来是要去行云路的卫生间,可是考虑到行云路车多,怕影响交通。所以还特地选择了人少车稀,不影响交通的南溪路的卫生间,却没想到还是难躲贴条之罚款。

    晚上,我也特地到这个卫生间处实地查看。这天南北方向的南溪路,东邻京广路,西邻行云路,向南可以通到南三环,而向北却是过了赣江路后是条断头路,还无法通到长江路。应该属于一条背街小巷。

    所以,这位女的姐非常不解的质疑,为什么交警放着相邻不远的主要道路大学路,又占道现象非常严重的二七万达不去贴条罚款,治理交通乱象,却跑到这么一条交通并不拥堵的背街小巷,又是一个公共卫生间附近来贴条呢?

    而这位女的姐的质疑与疑惑,也正是千千万万司机与市民的同样质疑与疑惑。郑州市,有多少向二七万达、中原万达、火车站,尤其是火车站西广场的京广路上的大量的乱停乱放、违法停车,影响着交通占据着道路,却长期无人管理、贴条。而并不拥堵的道路,甚至是一些背街小巷,却晚上加班加点的去贴。如果说是为了交通而不是“为罚款而罚款”,就很难让人信服了。

    该贴条的地方不去贴,不该贴的地方却瞎贴。这就是现在老百姓对现在郑州交警贴条罚款的评价。

    而且,昨晚我也特地仔细观察到了南溪路上并没有设置“禁停标志”。也上网查看了“在没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上能否停车”的法规与评论。

    而支持贴条的观点认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设置“禁停标志”的道路严禁停车。而没有设置禁停标志的道路只可以临时停车,但是临时停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而是即停即走。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只要是不在合法的停车场、停车位上停车,都是违法的行为。就是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临时停车,司机也不能下车。

     而我对持有以上观点的,却有着我个人的不同看法。

    首先,“临时”与“长期”的时间界限是多少?如果只要驾驶员在车上,是不是停一天24小时也是“临时”停车。而如果驾驶员短短几分钟去个卫生间,也就属于“长期”违法停车了?同样是停车,同样是占压道路,却不依时间,不依对道路的影响而论,却按照驾驶员在与不在而论,这是不是太可笑了。

    第二点,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路边没画禁止停车的标线,没有禁停标志,很多司机都会误认为是可以停车的。而现在的道路,有些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而有些路段又不设禁止停车标志,必定会使老百姓产生一种,有,就禁止,没有的,就是可以的误解。禁停就是禁停,能停就是能停,为何要设那么多的橡皮筋?

    第三点,郑州每天有一万多名出租车司机,百万名社会车辆司机,有内急需求的绝不是个小数目。可是,郑州市的公厕门前,有几个是有合法临时停车位的?管理部门不给市民提供入厕司机的停车位,却对此停车行为进行处罚,这合理、合情吗?难道你让一个万分火急入厕之人,捂着肚子找停车位,然后再跑数百米去入厕吗?

    第四点,交管部门,你们自己不能履行职责给老百姓提供足够、便利的停车需求,也不能有效的管理、制止、疏通道路的违法停车行为;而只会大肆的对违法停车贴条罚款,这合适吗?能让交通参与者服气吗?而如果真的是为了交通畅通,就应该对一些违法停车的重点地区实行专人看守,制止、劝阻违法停车,而不应该是这种“放水养鱼”、“贴着谁,谁倒霉”的治标不治本的管理、罚款方式。

    入厕有风险,随地更安全。男司机可以不顾文明的选择一些犄角旮旯,安全、放心、省钱的就地解决。可是,还有很多女司机,她们怎么办。人可以一天不吃饭,但是,这种生理上的小事,却是来不得半点耽误的。郑州市再多的公厕,可是却不给汽车驾驶员提供停车入厕的便利,其实就如同没有一样,或着是司机冒险入厕。

    郑州已经进入了一个汽车时代,能否给司机提供一个方便的入厕环境,再不让司机提心吊胆,能舒心、放心的把自己的“人身大事”完成,也是考验管理部门智慧和人性化执法的重要工作。

    请给驾驶员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入厕环境吧!不要让入厕成为司机的一种负担吧!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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