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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之最,是成绩还是失职?

    2月17日,有媒体发布了“郑州市机动车最易被电子眼抓拍的十个路口”。我算了下,仅“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类违法行为就占了七个。而据我的经验,在路口的此项违法行为,大多都应该是右转机动车行驶到非机动车道右转所致。

    而据报道,仅经八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北口,去年两个月就拍了交通违法9000余次。触目惊心的数字,难道都能怨驾驶员法规意识淡薄吗?我们交管部门的管理意识就不淡薄吗?

    很多开车的朋友都应深有感触,在郑州,有些路口的右转车道在花坛外侧的慢车道里,而有些又是在内侧的快车道里。有些非机动车道是在花坛外侧,而有些又是在内侧。里里外外,外外里里,根本无规则可寻。而且郑州的地标线模糊不清,再加上拥堵严重,地标线更是难以观察。而标牌设置安装的位置也是扑朔迷离,使人无处寻看。而最受司机欢迎喜爱、便于观察的空中提示标志牌,却又是提示不清晰明朗。有些提示牌标注了道路花坛,使司机可以观察到右转车道位置,而有些却没有标注花坛,使司机根本无法判定右转车道位置。而非机动车的车道,郑州市几乎大部分空中提示牌都没有标注位置。这就致使很多右转车辆无法判定右转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区别,才造成了大量车辆违反“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之规定,“被”罚款。

    其实,解决此违法行为很简单,就如郑州的有些路口一样,在接近路口的非、机混合处,设置一排隔离护栏就可以清晰的让司机区分应该走那条道路。或在空中指示牌上施划上非机动车道位置,在地面标线上的非机动车道上施划一个自行车标示。这样不就可以大大的减少机动车的违法数量了吗。

    当一个路口出现大量交通违法行为时,管理部门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

    (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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