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的由来:
交通标志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879年12月的英国,参加自行车联赛的地方组织塞克林格俱乐部在通往山区的道路上设置了一个预告危险的交通标志“到塞克利斯特——这个山丘危险”,这个在铁板上用油漆与的警告语成为有史以来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交通标志。
而最早在道路上设立交通标志的行政管理部门是英国英格罗斯特郡的英特恩沼泽地路政局,它曾于1881年10月在英特恩小山的明显之处设置了警告标志。1901年10月,在得到格罗斯特郡州议会许可之后。英国汽车联盟在格罗斯特的巴德利普小山顶上设置了世界上最初的汽车专用警告标志。后来,英国有关行政当局根据1903年颁布的《汽车条例》得到设置交通标志的权利,并在同年3月10日向各地方行政当局下发了“建议采用如下交通标志”的文件。即在木板上山一个直径 457mm(18in)的白色轮表示速度限制,红圈表示禁止。红线三角表示警告。菱形表示交叉点、危险的拐角、急转弯场所。
由于并不是所有地方行政当局都接受上述议,因此出现了交通标志不统一、不利于过往汽车司机马上识别的混乱局面。直到1930年以后,统一的交通标志法令在英国各地得到认可,交通标志也更加规范化。1903年,由于法国汽车联盟的积极推进。法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统一汽车交通标志的国家,其交通标志当时是在一块又一块黑色的木板上用白漆分别书写“左拐”、“右拐”、“桥粱”、“危险的上坡路”等提醒司机注意的文字。至今仍在使用。
1909年,世界各国和地区在巴黎召开了汽车通行会议,决定实行国际统一交通标志,后来,欧洲各国乃至全世界的国家和地区的交通管理个局都把统一后的交通标志和信号纳入道路交通管理之中,并根据不同国家的道路情况,有所创新和发展。而现在,国际安全色标准中确定的标志形状是圆形、三角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我国的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共计100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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