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拒载病人耽误抢救 淅川一出租公司被判赔偿
出租车司机拒载危重病人,导致病人错过了及时抢救时间而死亡。近日,淅川县法院判决拒绝乘载司机所在的汽车出租公司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赔偿1.8万元。
2007年3月5日中午,淅川县城郊李庄村村民赵阳在家吃午饭时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家人急将其背到公路边。此时,通达出租公司驾驶员王涛驾车路过,赵的家人连忙叫停车辆,请王涛将病人送往县医院救治。王见赵处于昏迷状态,满身泥水,就以病人会弄脏车辆为由,拒绝将赵送往医院。无奈,赵的家人一直等了20多分钟,才拦了另一辆出租车,将赵送到医院。但赵经抢救无效死亡,赵的家人遂将王某和他所在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4万元。
法院认为,依据出租车经营活动交易习惯,客人招手即为要约,驾驶员停车表示承诺,客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合同此时成立。所以,被告的拒载行为构成违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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